【工程类纠纷案件】案例:公寓装修增量结算起争议
发布时间:
2026-11-06
分类:
新华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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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本案例基于过往工程纠纷提炼改编,项目名称、主体信息、精确金额均做模糊化处理,仅用于专业技术交流分享,不对应单一真实项目。
案情概况
原告(案涉装饰装修工程承包方)与被告(案涉项目总包方)为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关系。20**年8月双方签订《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》,约定由原告承建某公寓项目室内装饰装修工程。工程竣工验收后,被告未足额支付合同内工程款,且拒绝认可设计变更、工程量增加对应的增量价款,双方就最终结算金额产生分歧,协商未果后原告诉至法院,诉讼中被告申请司法鉴定,对案涉装饰装修工程增加项目的价款进行核定。
案件争议点
1. 增项效力与计价争议:哪些项目属于合同外增项应额外计费;部分吊顶加固类变更在合同签订前已实际存在,是否应计入增量价款;仅有单方报价、无施工资料支撑的增项主张是否应予支持。
2. 工程量核算争议:涉及栏杆拆除、顶板偏差处理等22份现场收方单,双方对实际完成工程量无法达成共识,对应价款核算标准各执一词。
3. 工程扣款效力争议:样板间非原告施工、甲供材超量、设施损坏赔偿等扣款事项,是否应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;监理罚款、工程水电费、材料违规罚款等扣款,证据是否充分、是否应由原告全额承担。
4. 结算规则争议:增量工程应按合同清单单价组价,还是按定额标准重新计价;合同内工程款欠付与增量价款争议是否应一并核算。

划小重点
- 本案是公寓装饰装修工程中典型的增量结算与扣款争议案例,核心在于增项签证的证据效力认定、工程扣款的边界与标准,以及工程量存疑时的计价规则。
- 从裁判逻辑来看,法院审理此类装修增量纠纷时,对手续齐全、有联系单+收方单+施工图纸支撑的增项予以认可;合同签订前已存在的变更,通常不计入后续增量价款;仅有单方报价无施工佐证资料的增项主张,一般不予支持。扣款层面,有合同依据与完整证据的合理扣款予以确认,证据不完善、程序有瑕疵的罚款类扣款,结合举证情况酌情认定。
- 对工程总包方而言,发包装修工程时应明确合同施工范围与增量审批流程,所有设计变更、增量工程及时办理书面签认;现场扣款履行正规告知程序,留存完整违规事实证据,避免结算时因效力问题无法扣减。
- 对装修承包方而言,施工过程中所有增量、变更项目及时办理正式工程联系单与收方确认单,留存完整施工资料;对合同签订前已存在的施工内容,提前明确是否包含在合同总价内,避免结算时产生分歧;遇到甲方扣款及时核对事实并留存异议记录,充分保障自身结算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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