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工程类纠纷案件】案例:民房翻建结算起争议,司法鉴定厘清造价边界
发布时间:
2026-10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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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本案例基于过往工程纠纷提炼改编,项目名称、主体信息、精确金额均做模糊化处理,仅用于专业技术交流分享,不对应单一真实项目。
案情概况
原告(案涉民房翻建工程承包人,施工方)与被告(案涉民房房主,工程发包人)为农村民房翻建承包合同关系,双方因民房翻建工程结算产生纠纷,诉至法院。双方签订的民房翻建承包合同约定采用包工包料方式,按建筑物占地面积每平方米约八百八十元计价,施工范围包含拆房、挖槽、基础、砖混主体结构等内容。原告进场施工期间,完成了主体结构施工,室外台阶、楼梯抹灰、走廊抹灰等部分工作未完工。后续双方就建筑面积计算规则、已完工程量核定、内墙贴砖范围、未完工程费用扣减等问题产生分歧,协商未果后原告申请对已完工程的工程量及造价进行司法鉴定。
案件争议点
1. 建筑面积计算争议:双方对走廊、室外楼梯是否计入结算面积、房屋大檐是否单独计价存在分歧;合同中手写补充的面积计算条款双方各执一词,无共同认可的计价口径。
2. 施工内容与费用扣减争议:被告主张主体结构施工高度不足、二层未做垫层应扣减对应费用;原告主张首层垫层为施工必备工序必然存在,二层垫层合同未明确约定不应扣减,双方对未完工程的扣减范围与金额也存在争议。
3. 内墙贴砖范围争议:合同约定卫生间及厨房内墙砖按建筑面积三分之一计算,原告认为超出该范围的贴砖应另行收费,被告认为贴砖全部包含在施工范围内,不存在超面积加价。
4. 细部工程争议:墙地砖勾缝工序是否完成、对应费用是否应计取,双方各执一词,无明确书面证据核实。

划小重点
- 本案是农村个人建房结算纠纷的典型案例,核心在于个人之间的施工合同约定过于粗略,面积计算规则、施工范围、细部工艺标准均未明确界定,施工过程中变更与节点未做书面确认,导致结算时双方对计价边界、工程量各执一词。
- 从裁判逻辑来看,法院审理此类个人建房结算纠纷时,通常参考司法鉴定结论:面积计算优先参照国家规范,合同约定不明的争议项由鉴定机构按行业常规测算后单列,法院结合举证责任与交易惯例综合判定。
- 对建房发包人(房主)而言,签订施工合同时应明确约定面积计算规则、施工范围、工艺标准与结算方式,手写补充条款需双方签字确认;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量变更、质量问题及时出具书面确认,避免结算时口头争议无据可依。
- 对施工承包人而言,承接个人建房工程时,应在合同中明确面积计算口径、施工边界与增项计价规则;完成节点工程及时取得房主书面确认,未完工程与变更事项留存书面记录,充分保障自身结算权益。